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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潍坊市出台《关于加快发展老年教育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8-07-17 14:38发布人:潍坊老年大学
       近日,潍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发展老年教育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全市老年教育事业发展作出具体要求。
       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潍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年教育事业发展,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汇报,对《实施意见》的制定提出明确要求。7月4日,以潍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联合下发《印发<关于加快发展老年教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强化了党委部门在推进老年教育事业发展中的牵头抓总作用。《实施意见》规定,到2020年参与实体老年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城市达到25%、农村达到20%;全市镇(街)老年大学建成率达到60%,村居(社区)老年大学教学点建成率达到40%,经常性参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总数的比例达到30%以上,指标均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指标。
       “一四七三”强力推进。《实施意见》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重点工程、保障措施四部分。一个总体要求:对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提出具体要求,到2020年全部完成重点任务目标。四项主要任务:优化老年教育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凝聚教育合力、加强理论研究与工作创新,到2020年,每个县市区老年大学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镇街不低于2000平方米。七大重点工程:核心价值观培育、基础能力建设、“互联网+老年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学习资源建设、志愿者培育、高校企业举办老年教育试点等工程,重点将老年学员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计划放在首位,同时明确在全市成立老年大学教育联盟。三个保障措施:从组织领导、投入保障、督促落实三方面入手,对每个部门单位提出具体任务。
       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组织部门、老干部工作部门牵头制定《实施意见》,制定过程中,逐一征求市直11个部门的意见建议,三上三下,反复修改,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实施意见》对今后一段时期老年教育各部门单位的主要任务、重点工作均作出具体要求,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统筹组织,老干部、财政、文化、教育、民政、体育、老龄等部门密切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老年教育管理体制。下步,将具体制定各部门单位的配套办法,进一步推动《实施意见》落地生根。同时,建立量化评价制度和管理监督信息公开制度,把老年教育工作纳入对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内容,为老年教育事业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